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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破产清算税务处理
释义
     一、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二、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一)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二)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三、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四、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那么,企业破产清算的流程是什么?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十三条 【法人破产】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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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