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述是指前面所叙述的,多用于文章段落或条文等结尾。而上诉则是法律中的专业术语,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二审的活动。上述是一种普通的生活文学用语,没有固定的要求,而上诉只适用于诉讼一方对一审不服时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