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做兼职时需要身份证的不一定都是骗人的,有些兼职确实需要身份证或者复印件作为备份资料。 兼职一般都是不需要身份证的,但是也有可能需要留下身份证复印件的,网上的兼职一般不建议把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轻易的透露出去。 另外积累一些防骗意识是很重要的。使用“大学生联盟”、“诚信某某”、“某某创业某某”、“大学生服务中心”、“某某高校联合某某”这类名称的,基本都做不长,骗子也多产生于此。农民房或者小区房里的兼职机构都比较危险,因为这种地方不方便进行集中面试。 兼职信息一般都有很强时效性,短信通知比较可行,如果说是会以电话或者网上公布的方式通知,那么需要多个心眼了。以培训、拍照、身份证检查等名义扣钱的,是明显有问题的。打着“长年招聘”、“公司直聘”的宣传广告,最好不要交钱应聘。“兼职抄写、手工艺品制品”的兼职项目报酬高得不合理,基本不用当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