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卡不见了怎样办理补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工资卡不见了怎样办理补办 银行卡(工资卡)丢失请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进行挂失补卡。 银行卡(工资卡)丢失补卡流程: 挂失银行卡,需缴纳10元服务费: 可先进行电话口头挂失,保证账户资金安全; 随后到银行营业厅,填写挂失申请书; 挂失成功后取回回执,妥善保存。 七日后挂失正式生效,持身份证前往银行办理补卡业务: 持身份证、挂失回执前往银行; 排队取号; 叫到号后将补办银行卡需要的资料交给柜员; 稍等片刻,输入新卡密码,在业务确认单上签字; 缴纳5元到10元工本费,银行不同收费不同; 取回身份证,拿到新银行卡。 注意:拿到新卡后,及时向公司(单位)财务提交新银行卡卡号。 二、医保卡丢了补办工资卡上养老医保怎么不扣钱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医保卡丢了,劳动者补办工资卡和医保卡没有关系,劳动者应当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重新补办医保卡,劳动者可以持医保卡进行日常医保药品购买。《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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