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贷款被银行以提前还款的名义取消了,是否合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之前,银行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银行以提前还款的名义取消贷款合同,而且您还没有还清全部本息,该行为就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合同自愿订立后, 除非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协商一致, 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合法、公正、诚实、守信地为各类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三条: 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对银行业机构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保障银行业机构依法、规范、诚实、守信经营。 因此,银行以提前还款的名义取消贷款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您有权拒绝接受此行为,要求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责任。如果银行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您可以向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或者法院提交投诉或者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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