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撤销原退休员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公司撤销原退休员工如何处理 员工已经退休的,公司撤销后,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的,不需要给予退休员工经济补偿,只需要给予在职员工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法撤销登记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撤销登记包括三种形式: 一是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公司登记自始无效; 二是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公司恢复该次变更登记前的登记状态; 三是撤销注销登记,公司恢复注销前的登记状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 一是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二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是超越决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四是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五是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上述情况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应当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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