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邹城小学学区划分按照就近分配原则,市第二实验小学划片为西由四基山路向南,至平阳东路向东,至护驾山路向南,至护驾山路南首向东,沿名泉路至金山大道向北,至平阳路向西,至普阳山路向北,至崇义路向西,至四基山路的城区范围。 法律分析 邹城小学学区划分按照就近分配原则,其中市第二实验小学划片为西由四基山路向南,至平阳东路向东,至护驾山路向南,至护驾山路南首向东,沿名泉路至金山大道向北,至平阳路向西,至普阳山路向北,至崇义路向西,至四基山路的城区范围。 拓展延伸 邹城城铁口小学学区划分及招生政策 邹城城铁口小学学区划分及招生政策是指针对邹城地区城铁口小学的学区划分和招生政策进行的规定和安排。根据相关规定,邹城城铁口小学学区范围确定了该学校的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是根据地理位置、行政区划等因素来确定的,以确保学生能够就近入学。同时,招生政策规定了学生报名、面试、录取等流程和要求。根据学区划分和招生政策,家长和学生可以了解到是否符合入学条件,以及如何进行报名和申请。这些规定和政策的制定旨在确保公平公正,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和环境。 结语 邹城小学学区划分按照就近分配原则,确保学生能够就近入学。邹城城铁口小学学区划分及招生政策规定了学校的招生范围和入学流程,旨在为学生提供公平公正的教育资源和环境。家长和学生可根据这些规定了解入学条件和申请流程。我们致力于为每个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机会,让他们在学习中获得成长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