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起诉公安局去哪个法院
释义
    起诉市公安局应当去所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国的法院有四级,分别是基层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案件的一审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海关的由中级人民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级法院辖区内的重大、复杂的一审案件由本级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所谓原告就被告是指原告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但是不得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所谓专属管辖是指因不动产引起的诉讼要到不动产所在地起诉,这里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是指因行政行为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而提起的诉讼。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一下,实践中为了保证司法公平,实行交叉异地管辖。如果法院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告知行政相对人有诉讼权利,那么同时会告诉当事人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向告知的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5: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