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监护人的精神病人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可以通过起诉离婚。 由于被告无监护人,法院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精神病人监护人确定如下: 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规定 未成年的精神病人由父母担当监护人,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亲属担任监护人。成年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则是配偶,然后才是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亲属。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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