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中的规定,在遇到再审请被驳回的情况,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那么,哪些民事案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下列情形不得申请再审: (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 (二)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 (三)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四)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案件; (五)再审判决、裁定; (六)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的案件。 综上所述是律师为您解答的关于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民事案件,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2.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3.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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