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税局收以下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燃油税; 4.车辆购置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12.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14.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15.中央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n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国税局征收的共享税由国税局直接划入地方金库。 国税是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是中央政府收入的固定来源,归中央所有。国税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有增值税,燃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所得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