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每个地区的地铁运营时间各有不同,例如西安地铁相关规定中指明西安地铁经营单位会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间、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并提供有关地面交通信息,若调整首末班列车行车时间会及时告知乘客。西安一号线、二号线和四号线地铁首班车时间为6:00,西安三号线地铁不同方向的首班车时间不同,保税区站(往鱼化寨方向)首班车时间6:00,鱼化寨站(往保税区方向)首班车时间6:10。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三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间、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并提供有关地面交通信息。调整首末班列车行车时间、临时调整停靠站点或者列车因故延误的,应当及时告知乘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