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获得住房保障?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配偶双方如果没有签订协议,财产分割时需考虑住房保障问题。如果婚房属于配偶共同所有,一般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有或分割协议。如果只有一方名下,另一方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申请享有居住权。此外,如果情况紧急,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临时保护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的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已经有的和婚后取得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八条 夫妻离婚后一方享有居住权保护的情形,包括:(一)夫妻共同所有的住房物业由一方使用时另一方仍需居住的;(二)离婚后申请人无房可居住且无其他合法住所的;(三)离婚后必须继续在原住房物业内居住,否则会影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成长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执行一案,认为有必要保护申请人、被执行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在保全财产、禁止追索债权、裁定支付费用等方面,先行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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