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结婚生子,孩子上户口的,办理手续跟婚生子的流程一样。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加以危害或者歧视,包括上户口,只需要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小孩的医学出生证明,再到当地派出所去申请办理,办理个人未婚证明即可办理。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通常会让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一般会让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申请。 没结婚孩子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四)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五)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