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为: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行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 一、最新走私普通货物罪量刑标准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受个人偷逃应缴税额的大小影响。个人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就可以定罪量刑,最低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贩卖稀土犯法吗 贩卖稀土犯法。稀土属于我国限制出口的资源,国家对于走私稀土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贩卖稀土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有期徒刑。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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