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怎样的离婚诉讼法院不受理呢
释义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主要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向法院提出的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一、其中离婚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限制离婚的条件: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二、离婚诉讼期限到底是多长时间?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3、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离婚后女方应注意哪些事情
    离婚后女方应注意的事情,具体如下:
    1、注意管辖法院。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8: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