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档案管理年限如何确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档案的保存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 永久保存,就是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 长期保存,一般是指档案须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 短期保存,一般是指十五年以下。后两者称为定期保存。 工程档案(土建技术、质量、安全、经营;水暖、电气、外分包等文件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列为永久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十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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