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别为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违章指挥: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2、违规作业: 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交接制度等)的作业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 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纪律的行为。 4、产生三违的原因: 侥幸心理。省能心理。自我表现心理(或者叫逞能)。从众心理。逆反心理。 煤矿职工成千上万,分工细密,如果缺乏铁的劳动纪律,成千上万的职工将会成为一盘散沙,各工序将会混乱不堪,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纪律是生产的保证,劳动纪律可以保障矿工的安全。三违”是煤矿生产安全中的隐形杀手,“三违”不反,事故难免。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三十七条 煤矿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煤矿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企业行政方面拒不处理的,工会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