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闽政通企业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
释义 | 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办理方法: 1、针对新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卡时进行首次资格审查,建立新增退休(遗属)数码映像数据库; 2、对以单位(或社区)为管理主体的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由单位(或社区)负责收集年审资料(身份证或者户口薄、本人近期数码映像或指纹等其他相关资料)按计划安排上报年审资料及报告(请退休人员与单位负责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每年的年审时间); 3、无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即破产企业、中介机构托管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的等)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审核(退休当年的退休月份为以后年度年审的月份); 4、国内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向负责支付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近期生存资料(照片要有近期的时间等); 5、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向负责支付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居住证明(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及近期照片一张; 6、对市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的特殊群体(如生病、伤残等行动不便者)请积极与所属单位(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取得联系,将采用包括上门审核和他人代为年审等其它年审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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