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委书记和市长平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市长职责是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 地级市政府市长受中共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的正职领导获准就职和罢免、还受所在城市中共市委书记领导、市人大常委会选举罢免监督、市人民政协建言。直辖市政府市长和、自治区的政府主席、省人民政府省长一个级别。由于县委书记即县党委书记,是某个县的党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具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因此,就这一点来说,他相对于区长(区长虽然与县委书记平级)还是有一定优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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