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辞职的最后一个月有休息日,若休息日需要上班按加班处理,加班可调休,若无法调休按照加班费用支付。按照规定时间递交辞职报告后,一个月内交接工作完成即可办理离职手续,若有加班未调休的正常调休,若这个月存在加班,且加班不能正常调休的,需支付加班费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加班费只算岗位工资合法吗 加班费只算岗位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