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警察有二十四种。 警察分类有户籍,交通,治安,消防,刑事,司法,铁路,港务,经济,外事,边防,武装,以及劳改,劳教等警种。警种依据担负任务,职能,领域的不同,划分不同的人民警察种别。中国的绝大部分治安警察属于公安部领导,治安警察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刑警,交警,户籍警,巡警,消防警等。中国的司法警察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一般执行逮捕,押解人犯,站庭,执行判决等法律事务。 警察是指国家及其统治者,根据国家和统治者阶级的意志,按照确定标准设置的警察机关及其警务人员。警察一般具有武装性质,能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在警察机关中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第五条 人民警察的职责如下: (一)预防、制止、侦查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侦缉逃避侦查、审判和执行判决的人犯; (二)依照法律管制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三)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工作,领导群众进行防特、防匪、防盗、防火工作; (四)警卫法庭,押解人犯,警戒监狱、看守所和劳动改造场所; (五)依照法律管理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枪支弹药、无线电器材、印铸行业、刻字行业; (六)管理户口; (七)依照法律管理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居留、旅行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