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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是什么
释义
    四级两审制。四级: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两审:一个案件经第一次审理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经上一级法院审理,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服不得再向上一级上诉。
    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审级制度是什么
    我国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一般案件不论案件的性质如何,经过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诉。
    我国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审级制度,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人民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由它审判的第一审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或抗诉案件,经过审理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就是第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根据两审终审制度,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开庭具体有以下五个程序: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①当事人陈述;②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③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④宣读鉴定意见;⑤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①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②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③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④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几审终审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人民法院陪审案件由什么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审判人员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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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5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