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违法,用人单位拥有事假批准权,除国家已经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需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但批准权在用人单位。员工提出请事假的,原则上应由本人事先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明确请假的类型、事由、请假时间,再按照用人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有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如果员工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批准续假而逾期不归的,应按旷工论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