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报销项目有:包括招待费、 办公费、 差旅费、 电费、水费、 电话费、 租赁费、 审计费、咨询费、 无形资产摊销、 维修费、 低值易耗品摊销、 燃油费、 运费、邮寄费、 保险费、 检验费、 劳务费、其他、银行手续费、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 注意:每张报销单只填写一个类型的费用,原始单据粘贴在费用报销单下,收据和发票的单据也要分开。 费用报销内容,要根据费用发票的内容来填写。如: 1、汽油发票,报销内容写:车辆用汽油。 2、办公用具发票,报销内容写:购买办公用品。 3、住宿费发票,报销内容写:职工出差住宿费。 4、餐费发票,报销内容写:业务招待用餐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