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看守所能羁押孕妇吗
释义
    看守所不能羁押孕妇。根据《看守所条例》的规定,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不予收押。犯罪嫌疑人是怀孕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可以取保候审。《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害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3: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