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民主监督的四种方式指什么 |
释义 | 公民进行民主监督的四种渠道包括有: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以及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等方式。我国《宪法》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一、报复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报复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二、申诉控告检举区别 申诉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公民在其权利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这就是申诉权 检举权,是指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 控告权,是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 三者的区别就在于,控告人和申诉人往往是受害者,而检举人一般与事件无直接联系;控告和申诉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要求依法处理,而检举一般是出于正义感和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 三、信访会议听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信访听证制度为了有效监督各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及时地处理信访事项,增强办理信访工作的透明度,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攸县信访事项听证制度,信访听证制度。本制度所称听证,是指在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时,以公开听证的形式,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秩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