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合理预见原则? |
释义 | 合理预见原则又叫可预见性规定,是指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 ②预见的时间是合同订立时; ③预见的内容是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 ④判断违约方能否预见的标准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通常以同类型的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什么是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自由裁量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行政机关根据其合理的判断,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 我国行政法学家王周户在《行政法学》中对这一原则的论述为: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政府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的意图或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这里的“理”不是指“社会道德”“伦理”而是指法的精神,即法理,其具体内容包括: ①政府的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的立法目的。 ②政府的行政行为应有正当的动机。 ③政府的行政行为应考虑相关因素。 ④政府的行政行为应符合客观规律。 ⑤政府的行政行为应符合公正法则。 总之,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要求行政机关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 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原则要求是什么?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 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 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违法行为人。 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 第四,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向行政处罚主体作了重大欺瞒,且该欺瞒导致处罚主体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施罚产生重大影响,则处罚主体在第一次处罚后可以根据新查明的事实情况对违法当事人追加处罚。 什么是依法行政的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指为了保障公民的权益和公共利益,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行政应具合法性,应当服从法律。依法行政的原则是行政法上的原则之一。 行政公正制度原则是什么? 行政公正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待不同身份、民族、性别和不同宗教信仰的行政相对人。行政公正原则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这两个方面的要求。 在实体公正方面,应做到以下三点:依法办事,不偏私;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 在程序公正方面,要做到: (1)工作人员自己不参与和自己有牵连关系的案子; (2)工作人员不单方接触当事人; (3)工作人员不在事先未通知和听取相对人申辩意见的情况下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 刑法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量刑的一般原则根据《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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