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关系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热恋中的情侣的同居关系不具婚姻的法律效力,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同居关系不能产生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法院不予受理。且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地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