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别人钱叫另一个人欠钱的还 |
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查明另一个人还款时,您的债务人是否知情。如果知情,您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您没有义务返还。换给您钱的人可以向您的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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