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两套房没用公积金,第三套可以用吗 |
释义 | 前两套房没用公积金,第三套不可以用。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用来申请房贷的。通常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办理房贷可以享受比商业贷款更低的贷款利率,从而可以节约一部分贷款成本。公积金贷款的一个要求是至少要连续缴纳公积金满一年才可以办理贷款。没有用过公积金的情况下,第三套房也是无法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的。只有个人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时候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是不在公积金贷款的范围内的,但是用户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用于偿还房贷。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综上所述,没有用过公积金的情况下,第三套房也是无法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的。只有个人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时候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是不在公积金贷款的范围内的,但是用户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用于偿还房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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