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方添加合同内容是无效的。双方都在合同上签字之后,其中一方在自己的那份合同上增加了些内容,另一方知道了后,认为对方在合同上添加的内容对自己不利,自己不承认新添加的内容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