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是否计入房产原值? |
释义 | 缴纳房产税时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一般不计入房产原值。房产原值应当包含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应税房产建筑面积×2×土地单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