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不知道对方信息 |
释义 | 1、民诉法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并由户籍证明佐证。2、律师可以到派出所调查并要求提供被告信息。起诉流程:提交起诉书及副本,明确当事人信息,写明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提供主体资格和诉讼主张的证据,提交书证并填写证据清单,办理立案手续,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费用,服从法院安排,结案后结算诉讼费用。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并由户籍证明佐证。 法律分析 1、民诉法规定,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包括被告的姓名,地址、出生年月等,而且这一情况必须由相应的户籍证明来佐证。 2、可以请律师到派出所调查。律师出示律师证,可以要求派出所提供被告的信息。 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诉讼费用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结语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诉讼必须明确指定被告的姓名、地址和出生年月,并由相应的户籍证明佐证。如果需要获取被告的信息,可以请律师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出示律师证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起诉流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交起诉书和副本,并详细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原告还应提供自己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诉讼主张的证据。提交书证时,需要填写证据清单并交给法院备案。立案庭在核对相关材料后,会在七天内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需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的七天内缴纳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并在结案后结算诉讼费用。最终,败诉方需承担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修订):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三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公布。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档案所有者有权公布。 公布档案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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