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你使用的医疗器械被召回,你应该及时与生产商联系了解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因为该器械导致了人身伤害,你可以向生产商索赔。同时,如果生产商已经发布了召回通知,但你仍继续使用并导致受伤,责任可能在你自己身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者发现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停止销售、收回或者警示等必要的措施,并向消费者作出说明或者告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生产者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致使受害人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生产企业在产品召回过程中,应当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召回信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医疗器械可能会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收回等措施,并以适当方式向销售者和用户通报召回的情况和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