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缓刑条件变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缓刑期限已过三分之一以上,且未有重新犯罪行为;二是缓刑期限内,对缓刑考验期满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认真配合,积极参加改造和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因自身原因丧失工作能力、致残或生病不能继续执行缓刑的,经本人或者家属申请,由原判决机关或者执行机关酌情减轻缓刑考验期或者免除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缓刑考验期届满,被判缓刑的,如在缓刑考验期内未发生再犯罪行为的,对原判决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对缓刑考验期届满的犯罪分子,应当根据其表现情况,决定是撤销缓刑还是继续执行缓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缓刑规定的解释》第五条缓刑考验期届满前,应当对被缓刑人的改造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其是否达到缓刑考验的要求。对缓刑考验期届满后,未发生再犯罪行为的被缓刑人,应当依法予以缓刑考验期届满的撤销。对缓刑考验期届满后,发生再犯罪行为的被缓刑人,依法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决。对缓刑考验期届满前,因自身原因丧失工作能力、致残或者患病不能继续执行缓刑的,应当依法缩短缓刑考验期或者免除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