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通过查账征收和定额核定征收缴纳 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查账征收和定额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来缴纳。查账征收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定额核定征收按行业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个体工商户交税方式有如下几种: 1定期定额征收 2即通过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营业额,来确定其应纳税额。主要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 3核定征收率征收 4即直接根据纳税人的收入额,乘以核定的征收率进行征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