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在提交起诉书到法院起诉窗口时无需双方到场;但在通常开庭时双方都需要到场,这样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如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则需要申请,经法官审核批准,是可以不到庭的。最常见的就是原告在国外无法出庭,此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在国外签署起诉书、授权,并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再开庭时,可以不出庭。 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离婚与否。通常第一次起诉,如果没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形,法院第一次审理可能不会判离,同时6个月内,原告不能以同一诉讼请求申请离婚,6个月后可以再次提起;6个月内有其他情节发生或者被告提离婚诉讼是法律准许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