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落户口新政策 |
释义 | 设立社区集体户享有同等权益《意见》明确,太原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按照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按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非农业户口统计。政府明确规定,各部门不得为户口登记设置任何前置条件。今后,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及统计等部门将及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制度。建立社区集体户口《意见》指出,根据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需要,太原市各派出所可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设立一个社区集体户,统一登记符合太原市户口迁入政策条件,居住在租赁房屋和集体宿舍的人员,在社区集体户落户的人员及家庭户成员,与其他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益。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今后,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相关知识:外地人在太原落户条件及流程如果属于市外迁入,需要在迎泽区、小店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按照国家规定,在太原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所需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申请人、随迁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原件、复印件;养老、医疗、市失业保险中心出具的在我市交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是指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或租赁住房协议、房管部门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证明和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