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老公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
释义 | 婚内丈夫取得的财产属于双方共有,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均享有处分权,妻子对于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可以自由使用。对于丈夫不给付生活费的情况,妻子可与丈夫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妻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一、妻子去世岳父能不能要求分割财产 妻子去世岳父能要求分割财产。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把自己的财产分开,剩下的妻子的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妻子的财产可以由妻子的父母继承,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需要先拿走一半,然后再拿走妻子的财产,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妻子的遗产,所以妻子去世的岳父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二、再婚夫妻财产子女如何分配 一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二是妻子的个人婚前财产,三是丈夫的个人婚前财产,然后把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一人一半作为各自的继承财产。接下来就按照丈夫和妻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如果妻子先过逝了,就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已经妻子婚前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分配,由丈夫,和前夫生的孩子以及和现在的丈夫生的孩子共同继承和分割;如果丈夫先过逝同理,由妻子,和前妻生的孩子以及与现在妻子生的孩子共同继承和分割。 三、丈夫把钱赠与情人妻子能否要求返还妻 丈夫赠与情人的钱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妻子可以要求返还。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如果一方擅自赠与的,其配偶是有权要求撤回赠与的。如果丈夫赠与情人的钱是其个人财产的,则妻子不能要求返还,因为对于个人财产丈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妻子无权干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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