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市内迁户口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办理。 一、迁户口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的规定有哪些? (一)、申请条件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集体户除外)。 (二)、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人(父母双方共同申请)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3、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1份; 4、父母双方同意迁移的声明,原件1份;(父母协商一致需提供)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血亲关系未成年子女投靠需提供) 6、收养证;(收养子女投靠需提供) 7、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协商不一致,协议离婚的未成年子女投靠需提供) 8、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协商不一致,判决离婚的未成年子女投靠需提供) 9、落户地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落自有住房需提供)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1份;(落户公共租赁房需提供) (3)直管公房租赁证,原件1份;(落户直管公房需提供); (4)军产房证明,原件1份;(落户军产房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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