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租房户主死后房子归政府。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2、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4、房屋维修责任; 5、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6、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8、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