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彩礼一般是不要还给男方的。但如果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而当事人提出按照习俗返还已经给付的彩礼的请求,要还给男方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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