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证和他项权证区别 |
释义 | 房屋他项权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典质权、继续权等权利。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一、房产他项转让以后只是一次性转让还合法吗 房产他项之后还能债权转让,房产他项之通常是指房产抵押,房产抵押后如果债权人要转移债权的,应当一并转让抵押权。《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子吗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一般不可以出租房子。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房屋产权人都享有什么权利 房屋产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的实际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权,就谈不上所有权; 2、使用。是产权人根据房产的性能,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 3、收入。产权人收取房地产产生的利益的权利,比如租房取得租金,用房作为合伙股取得红利; 4、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处置房产的权利。如依法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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