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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商银行证件过期网上可以更新吗
释义
    身份证到期需要自己进行更新的,解决方式如下:1、如果是储蓄卡,需要带新的有效身份证到柜台办理更新借口;2、如果是信用卡,需要携带以下信息,到发卡机构网点办理;①所有银行的信用卡片;②新的有效身份证信息;③其他资料(如企业证件等)。
    工商银行怎么冻结银行卡
    1、短期冻结:用电话银行口头挂失,挂失一次生效5天,5天后自动解挂,可以反复操作;可以在自动取款机/网银/手机银行上故意打错密码3次,卡即可被冻结:基本是在24小时后自动解锁,或者拿身份证去银行网点柜台解锁;2、长期冻结:持身份证及银行卡,到银行柜台进行注销银行卡操作。
    工商银行转账记录保存多久
    最多5年。工商银行卡的明细柜面可以查询5年之内记录。工商银行卡柜台打印明细记录时自动选择一年以内的期限,如有需要可手动选择两年以内的期限打印。但如果发生业务较多,每天都有十几笔甚至更多,则不能保存那么多数据。如有需要,工商银行卡持卡人可向工商银行后台申请打印开卡日起至申请日的所有发生明细。
    工商年检过期怎么办
    要罚款的。一般是三万元以下。营业执照年检流程:1、网上申报;(注:网上申报的同时产生罚款记录)2、申报通过,打印年检报告书及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3、到当地工商局缴纳罚款(15000—30000元);4、递交年检材料,包括:逾期年检情况说明,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正、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所有证照副本、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由经办人签署姓名并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字样;5、当地工商部门受理(初审);6、核准;7、缴纳年检费用;8、加盖年度检验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9、年检报告书留存。
    工商银行存款利率是怎么算的
    工商银行存款利率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上下限来计算的,计算方法为存款金额乘以存款利率,且存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下限。银行利息是本金、存期、利率三要素的乘积。1、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利息。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2、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网上银行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网上银行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打印转账记录的方法:1、网银打印: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转账汇款,选择转账记录,找到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回单打印即可;2、柜台打印:带着身份证和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台也可以打印。证据证明力的认定:一、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二、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三、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现场的勘验笔录。五、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提出反驳证据,对方当事人对反驳证据认可的,可以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七、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八、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该内容由 仲跻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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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