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参与方都有什么? |
释义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方为主要的参与方,也是常规工程项目中都有的五大责任主体。另外,还有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按需要也可以参与。 一、工程决算需要哪些资料 在进行工程决算时需要以下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施工图纸设计和预算;设计交底和会审纪要;招投标标底、承包合同和工程结算资料;施工记录及施工中发生的费用的记录;工程竣工图和竣工验收资料;基建、财务决算和批复文件;财务的核算制度等文件。工程决算反映的是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和工程的投资效果,包含工程从策划开始全过程的实际费用。 二、建设工程质量方面哪些单位负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应当负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三、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多少以上必须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招标。根据有关规定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招标程序违法行为及其处理规则是怎样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现违约,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就会对其责令改正,或者使其招标无效,进行重新招标,维护参与者的合法权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招标无效。被认定招标无效的应当重新招标: 1、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 2、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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