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伤工友,老板和责任人怎么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误伤工友,老板和责任人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工作中误伤工友,如果工友被认定为工伤的,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赔偿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而老板则赔偿工友在接受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费用。 二、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 1、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 (1)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2、关于工伤认定的对象应把握以下几点: (1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 (3)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这些职工和童工不需申请工伤认定,直接由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单位拒不给付赔偿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予以处理。 三、工作中误伤工友老板怎么赔偿 老板应该赔偿: (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上班期间误伤工友怎么赔偿 上班期间误伤工友,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误伤工友属于意外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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