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求各师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安排部署,紧扣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重点做好新冠肺炎防控中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冷链食品及冷链物流监测预警机制、交通运输人和物的监测预警机制、人员不聚集的监督管理预警机制和健康码的运用预警机制的落实。要求严格落实“四早”防控要求,以公路工程建设、公路运营服务、道路运输为重点,突出抓好从业人员、旅客、交通运输工具、运输场站、治超站点、施工工地驻地等的疫情防控早期监测预警。兵团交通运输局还深入兵团第二师中心客运站等地,加强检查督导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