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品标记标签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标准GB190-73规定,在水、陆、空运危险货物的外包装上拴挂、印刷或标打一下不同的标志,如爆炸品、遇水燃烧品、有毒品、剧毒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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