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当积极收集相关证据。 1、要保留转账凭证; 2、向债务人催收,对自己与债务人的谈话进行录音,如果债务人在谈话中承认自己有借款行为且没有偿还,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 3、如果有证人能证明 债权人和债务人 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只要证人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法院也可能采信该证人证言。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